朋友们啊,不要再问我诗在何方。
去吧,去吧,穿过大海,遥望那片红白的土地。以相同的名字为指引,便能找到那与黄金同色的宝藏。
今天公司开年会,下午还有一个party。我第一次参加,十分紧张,就非常精心的画了妆,挑了女王范儿的衣服,披着斗篷,踩着昨天买的高跟鞋,像个要去跟小三撕逼的当家主母一样气场全开的到了开会的剧院。
然后发现大家都穿着T恤衫牛仔裤。
个别甚至穿着衣服上印着守望先锋的卫衣,带着熊猫帽。
我:“……”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可能预支了明年份的丢脸额度……
然后我就默默的把斗篷脱掉,摘了耳夹,头发拿手链一扎,把口红擦一擦,再把兔子挂饰翻出来挂在包上,完美的混入了这群死宅里。
于是安心的盖着斗篷,和他们一样在开会时把电影院的椅子放躺,翘着脚脚睡得昏天暗地。
……
你们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并不。
开完会要去party啊!到了party地点我连忙冲进卫生间把头发放下耳夹带上兔子收起来再抹个小嘴唇,紧张的查了一下我想好的鸡尾酒的名字,这才跺跺我的小高跟,女王一样走了出去——
发现大家依旧穿着死宅文化衫和牛仔裤,围在吧台旁边要啤酒喝。
我又一次:“……”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更绝望的是我发现party是在高尔夫球场开的。
高尔夫球场。
高尔夫。
……我就踩着高跟鞋,烤着火,喝着啤酒,打了一下午高尔夫。
……
回家之后,室友说,你看起来就像刚刚作为教父参加了一场意大利黑手党头目大会,并在会上决定砍掉一百个人的头。
表情在狠戾可怕中还带着点诡异的心满意足。
……
……不,我现在只想把告诉我需要盛装打扮出席的那个家伙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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